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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更新时间:2018-07-30

简要描述:

A10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根据现行规范标准由安科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系统。该系统配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使用,在危急时刻,能够快速针对风向、就近出口、火灾的走势、人群密度做出分析,给出zui安全的疏散路径指示,智能打开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及应急照明灯,帮助建筑内的人群实时地选择逃生路线,指引安全逃生方向。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安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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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设计目标

  A10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根据现行规范标准由安科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系统。该系统配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使用,在危急时刻,能够快速针对风向、就近出口、火灾的走势、人群密度做出分析,给出zui安全的疏散路径指示,智能打开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及应急照明灯,帮助建筑内的人群实时地选择逃生路线,指引安全逃生方向,zui大限度的保障群众的人身安全,为各商家担心的安全问题解决了后顾之忧。

2.系统设计规程

2.1 一般要求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时应为符合标准和有关准入制度的产品。

◆ 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建筑规模、使用人员特点等因素选择和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 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时,应采用消防应急标志灯或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非灯具类疏散指示标志可作为辅助指示标志。

◆ 消防应急灯具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应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 给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回路(包括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应急供电回路)中严禁设置可关断灯具充电及关断灯具应急状态的灯开关装置、插座及其它负载。

◆ 消防联动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控制系统由正常供电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由应急工作状态转入正常工作状态。

◆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并能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联动控制信号,控制相关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2.2 设置场所

  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设置控制装置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2.3 设置部位

◆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置

a.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设置于消防控制室内,没有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b. 应急照明控制器在消防控制室落地安装时应符合GB50116中消防控制室内布置的相关要求。

◆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设置

a.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不宜置于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场所;使用酸性电池时,不应设置于带有碱性物质场所;使用碱性电池时,不应设置于带酸性的场所;应距暖气等热源1m以上。

b.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柜(箱)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1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zui小宽度应符合GB50054中的规定。

◆ 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的设置

a. 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宜设置于值班室、设备机房、电气管道井或配电间等房间内。

b. 配电箱和分配电箱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zui小宽度应符合GB50054中的规定。

c. 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 m~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0m。

◆ 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

a.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

  多层、高层建筑中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

  公共建筑室内zui远点至房间疏散门距离超过15m的房间出口;

  在地面首层无障碍出口处应设置肢残人员标志,并在各层消防电梯口设置肢残人员标志。

b.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述要求: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内侧,其标志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上方居中或门的旁边,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大于200mm。

c.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疏散走道拐弯处; 地下室疏散楼梯间。

  超过20m的直行走道、超过10m的袋型走道; 人防工程;避难间、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d.楼梯间应设置指示楼层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地面层应同时设置指示地面层和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e.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顶部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2.2m~2.5m。

  设置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时,设置高度宜底边距地1m以下,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灯具突出墙面部分的尺寸不宜超过20mm,且表面平滑。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在地面设置时,灯具zui高点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3mm,灯具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3m。     

导向光流型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应与疏散方向相同,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5m,在地面设置时应符合本条第2款要求。 

  地面设置的消防应急标志灯防护等级应符合IP65要求。

◆ 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设置

a.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建筑物内的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应优先设置在走道交叉处及拐弯处、自动扶梯上方或侧上方附近;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无自然采光或夜间使用的公共场所及公共场所内流动人员数不少于5人的房间;

  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的寝室、老年公寓的房间、医院的病房和监护室等需要救援人员协助疏散的场所。

b.四星级及以上的宾馆,宜在客房内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八、典型设计方案

1.灯具层设计

a、参考平面图选定好主疏散口及疏散通道,根据消防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规范以及各地设计标准,设计应急标志灯具;

b、根据项目应急照明照度要求设计应急照明灯具密度及位置分布;

c、按平面防火分区进行回路划分,不可多个防火分区共用一个回路。每个垂直疏散通道及其扩展区可按一个独立的防火分区考虑,并应采用垂直配灯方式;

d、单回路应急灯具不宜大于32个。

2.系统拓扑图

  A10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拓扑图用于体现整个项目的系统结构,从中可以读取系统中所有A100系统各层之间的连接关系以及应急照明控制器到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电源的走线,可以清晰表示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分布位置以及各类应急灯具的数量。

九、系统施工、安装与调试

1.系统施工注意事项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按设计图纸施工。

◆ 系统布线应符合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 消防应急标志灯、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 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安装场所应无腐蚀性气体、蒸汽、易燃物及尘土;电池应安装于通风良好的场所,严禁安放在有碱性物质、密封环境、有可燃气管道、仓库等场所,室内长期温度不宜超过35℃。

  b)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支路严禁连接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外的其他负载。

  c)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同一配电回路不宜同时给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防火分区的消防应急灯具供电。

◆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线路应单独穿管。引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

2.安装调试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 调试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当。

◆ 消防应急标志灯和消防应急照明灯的调试

a)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安装位置和标志信息上的箭头指示方向是否与疏散预案方向相符。

b)逐个切断各区域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分配电箱,该配电箱或分配电箱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c)对于设计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输入联动控制信号,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与联动控制信号相对应的工作状态,并应发出联动反馈信号。

◆ 应急照明集中控制器的调试

a)操作控制功能,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任何消防应急灯具从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应有相应的状态指示和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状态的时间。

b)断开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使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备电工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备电工作时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

c)关闭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程序,系统内的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按设计的联动逻辑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 系统功能调试

a)模拟消防联动控制信号,相关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b)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分配电箱,相关消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c)对具有选择疏散路线的系统,模拟各种场景的火灾报警信号,系统应按照预定的疏散预案控制相应的消防应急灯具,选择的疏散路线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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